在网上一直有个话题争论不休,那就是小区的空置房该不该收物业费。
以前大家都说,空置的房子凭什么收物业费,又没有享受物业服务。但是现在的画风突然有些变了,认为空置房该收物业费和不该收物业费的人数竟然差不多。
其中有一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:由于自己的房子出了点状况,需要物业出面协调解决,多次向物业寻求帮助,结果物业每次都是推脱,第一次说是开发商的问题,第二次说是居委会的问题,第三次说是城建管理的责任,经过两年的折腾之后,最后发现无论从哪一方入手,最终都需要物业出面协调,由于物业长期收钱不办事,因此这位业主就拒交物业费,并且告诉物业这套房子本来就是长期空置的,没有享受过物业各种服务,那么这位网友的做法合法合理吗?
对于这个问题新规民法典明确指出: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支付物业费,物业按照约定提供服务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比如说房子虽然是没人住,但是楼道的垃圾还是会被清理掉,所以还是享受了物业的服务,还有一层原因就是,空置房一般都是炒房客用来投资的,真正的刚需不可能让房子空置。
对于炒房客来说房价涨幅需要在9%以上才能盈利,而9%包含了非首套房房贷利率,住房折旧率,支出成本还有物业费,物业费作为持房成本的重要一环,如果连这个都不用交,那他们只会肆无忌惮的炒房。
考虑到这个层面,就理解为什么现在很多人都支持空置房收物业费了,何况还有不少物业还是敬业的,不应该一刀切。
那么你呢?你支持空置房收物业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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